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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 0

各市(州)科技局,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各相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要求,现将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理念,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搭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营造科技创新创业氛围,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筑梦。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全国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1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登记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

(六)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比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3616

报名截止时间:2023623

2.报名截止后,由四川赛区组委会对参赛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3630

(二)初赛阶段。

初赛时间:202373—79

初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七大产业领域进行比赛。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每个产业领域分别按评分排决出报名数量50%名额晋级半决赛,最终晋级半决赛数量以科技厅公示名单为准。

(三)半决赛阶段。

半决赛时间:2023717—728

半决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按七大产业领域进行比赛。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根据比赛组别分别按每组评分排名决出40%的名额晋级决赛,最终晋级决赛数量以科技厅公示名单为准。

(四)决赛阶段。

决赛时间:202381—818

决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按七大产业领域进行比赛。对晋级决赛数量少的产业领域,届时将视情况进行合并。

(五)尽职调查阶段。

尽职调查时间:2023819—828

根据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按照四川赛区各产业组决赛成绩及综合情况推荐晋级全国总决赛企业,组织创投机构对入围总决赛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推荐晋级国赛企业。

(六)全国总决赛阶段。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10月底或11月初

五、评选规则

(一)四川赛区比赛依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参赛条件、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对参赛企业实行严格的参赛资格审查,并建立严格的项目筛选程序及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

(二)四川赛区初赛、半决赛、决赛阶段的评委由省内外知名创投专家、知名企业家组成,创投专家须具备较丰富的投资管理实践经验,技术专家须对项目的科技创新性有较高判断,所有评委均签署无利益相关承诺书。

(三)初赛采取网上评审的方式,注重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指标评价。半决赛采取封闭式路演的方式,由5名专家担任评委,采用5+3模式(参赛选手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进行现场答辩评选。决赛采取公开路演的方式,由5名专家担任评委,采用7+5模式(参赛选手陈述7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进行现场答辩评选。

(四)半决赛和决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当比赛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由评委讨论后,公布最终结果。

六、大赛支持政策

(一)报名参赛企业优先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推荐;优先向银行推荐贷款保证保险信贷等科技金融政策支持。

(二)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人才计划评选,以及参加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

(三)促进与大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产业融通创新。

(四)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获奖企业后补助实施细则》(川科高〔202127号)规定,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第一、二、三名和优秀奖的企业,入围全国大赛(含由科技部组织的专业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高度重视,认真向地方企业介绍、宣传大赛,做好大赛报名组织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科技厅(联系人:科技厅区域处 李雨静,028-86731029 028-86723913)。对大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州),科技厅将适时予以表扬。

(二)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推进。

联系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钟曼华、肖炜、岳钧

咨询电话:028-68107167  028-68107801  028-68107836

E-mail: shengchanli508@163.com

“2023年四川赛区”QQ群:632127280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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